个人独资企业的会计税收实务
一、股东分红——个人独资企业纳税筹划
张总是某集团的股东之一,年底分红80万,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为20%,该缴纳个税即80万*20%=16万。在万州税收低洼地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80*2%=1.6万
增值税:80*3%=2.4万
附加税:80*0.36%=0.288万
总税负:1.6+2.4+0.288=4.288万
节约:16万-4.288万=11.712万
二、利润转移—个人独资企业纳税筹划
某设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为1000万,费用支出在500万,利润为500万,因为公司利润不再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个人所得税(分红)375万*20%=75万,合计200万。
通过万州税收低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将原公司利润的500万元转入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所得税:500*2%=10万
增值税:500*3%=15万
附加税:500*0.36%=1.8万
总税负:10万+15万+1.8万=26.8万
节约:200万-26.8万=173.2万
三、工资代发—个人独资企业纳税筹划
此筹划适用于业绩提成,奖金,佣金等结算,某公司高管,月收入5万,年收入则60万,个人所得税:((5-0.5)*30%-0.4410)*12=10.908万元,现在万州开发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增值税:60*3%=1.8万
附加税:60*0.36%=0.216万
个人所得税:60*2%=1.2万
总税额:1.8万+0.216万+1.2万=3.216万
节约:10.908万-3.216万=7.692万元
个人独资企业应怎样缴税
答:1.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你单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投资者。
2.根据你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并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这一实际情况,你单位适合实行查账征收方式。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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