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如何减免滞纳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欠缴税款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地税征[2003]536号)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
(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缴纳欠缴税款后次日起3日内填写《减税免税申请书》(注明滞纳金),向主管税务所提出减免滞纳金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还应向主管税务所报送当期银行对帐单及财务报表等资料.
税务机关于收到减免滞纳金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其特征是: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
个人所得税的滞纳金怎么算?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05%)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税收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
2、滞纳金加收遭遇节假日.
滞纳金是与税款连带的,如果在确定应纳税款的纳税期限时,遇到了应该顺延的节假日,则从顺延期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但在税款滞纳期间内遇到节假日,不能从滞纳天数中扣除节假日天数.
好了,本文主要内容就讲到这,最后会计学堂小编和大家整理下,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免除的,税收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但有些情况是可以免除缴纳滞纳金,具体情况可以看上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