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认证了没抵扣完怎么做分录
1.已经认证的发票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的客观情况外,认证后必须当月申报抵扣.
2.你如果觉得你本月没有销项,没关系,你认证了申报抵扣后会体现为留抵税额,这个留抵没有期限,你什么时候有销项什么时候抵扣.
3.如果你认证后没有申报,那么只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的方法去办,如果不符合78号文讲的客观原因,那么很有可能你这些进项税都不能抵扣了.
4.你如果觉得没有销项就不想认证,也可以,注意扣税凭证的认证期限「360天」,不要超过就行.
抵扣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同时该函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简单的说,要想抵扣进项税,必须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申报抵扣的期间为认证当月,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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