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教育费附加免征如何处理
减免税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的处理方法是:所有当月计提的应缴税费月末全部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可.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分别如下:
(1)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若是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2)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注意: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计提附加税时,只计提城建税就可以,不用计提其他的什么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1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2 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3 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
4 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
5 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会计科目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核算.
以上就是计提教育费附加免征如何处理的全部解答了,看完本文的会计朋友一定知道了,应当按照规定处理,大家可以对应案例去理解,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