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和取出保证金计入哪个科目?
存出保证金记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存入保证金记在其他应付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存入保证金的存入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1)收到"存入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存入保证金
(2)退还"存入保证金":
借:存入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存入保证金"是核算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如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返还的保证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接受存入但尚未返还的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如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入保证金的账务处理,应当比照"吸收存款"中活期存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接受存入但尚未返还的保证金余额.
存入保证金科目余额为贷方,是什么意思?
存入保证金科目余额为贷方意思是对方存入我公司保证金账户,我公司作为其他应付款在贷方反映,对应的科目余额也在贷方,一般公司收到存入的保证金账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其他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一般期末都是贷方有余额,表示企业的一项负债,因此存入保证金科目余额为贷方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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