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税前扣除有什么规则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六大注意事项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醒: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
2.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3.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5.查补的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中的一种,在补充申报的时候,必然会填到“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里,自然地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6.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同时需要减去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
招待费税前扣除有什么规则为会计学堂整理,这里说的普世法则,不同行业的新人也有咨询自己行业的招待费的扣除标准,这个就可以参考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