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预缴附加税税率不一致时怎样处理?

2018-10-24 15: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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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预缴附加税税率不一致时怎样处理,既然是异地缴纳,那么和企业所在地的有关税率的规定是不同的,这就是问题说的税率不一致,那么要如何申报,如何缴纳呢,当然有方法,请参考以下相关的内容。

异地预缴附加税税率不一致时怎样处理

附加按照增值税缴纳。完全随增值税,增值税补多少,附加补多少。

《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4号文终结了异地预缴增值税,“一税两费”是否随同附征的问题。毕竟,口径统一了就好,税企双方都好执行。

异地销售不动产,预缴时附加税这样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异地预缴附加税税率不一致时怎样处理

那么,您可能又要问了,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不同,是否需要在机构所在地补缴差额?

根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与缴纳“三税”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不一致的,以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纳税地的适用税率为准,无需回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办理补税或退税手续。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缴纳增值税的地点确定纳税地点。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不管是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还是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就按照当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在地的标准进行交税就可以啦。

异地预缴附加税税率不一致时怎样处理为会计学堂整理,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有些问题在当时没有成为主要矛盾层面,所以没有相关的政策,但以后会发生改变的,这异地缴税有争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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