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怎么开发票呢?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发票开具总结:
1、利用差额开票系统差额开具发票,发票税率为*,税额为销售额减扣除项目后的金额/(1+5%)*5%计算的金额;
2、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销售额减扣除项目的金额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按扣除项目的金额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费的计算原则包括哪些?
答:一、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发放不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首先,根据不含税劳务报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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