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一、 存货暂估的基本概念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二、 暂估的账务处理
1.暂估入库
【案例】
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 170元(含税).
【解析】借:原材料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计 1000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0
(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
贷:应付账款 1170
存货暂估入账要不要暂估增值税?
《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在此之前,权利并未取得,企业的负债当然也就没有这部分增值税.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应付账款户不能准确反映外欠款的金额,而多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准确反映与客户的往来,为此实务中暂估入账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在应付账款金额内的做法.暂估入账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
1.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
2.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
3.在其他应付款--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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