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所得利益会计分录
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持有期间享有股利和利息: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期末计量: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否则相返
处置
投资收益=出售的公允价值-初始入账金额
1.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2.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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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撤回投资会计分录
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即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等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文件的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依据上述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与投资撤回或减少的区别,股权转让不得确认股息所得,而投资撤回或减少应确认股息性所得。
投资者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回投资的;
如果要做分录,那就是: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个别投资者投资时超过投资比例的,还有资本公积也要冲出。
投资有长期和短期之分,如果按照产品来分,那么就会很杂,投资收益在写收益的时候就不需要做过多的分析,本文说的是否合理呢,投资所得利益会计分录由会计学堂整理,有课程学习的需求,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