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有何规定
增值税的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哪些个体户不适用增值税起征点?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有何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纳税人是适用的,起征点是多少呢,如上所述就是,有些学员还想着是否有营业税,营改增应该知道吧,这税早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