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升级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2019-05-13 20:4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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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税控升级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各类费用的增值税抵扣确实需要消耗一些脑细胞用于记忆,但是呢,光靠大脑还是不行的,我们可以在工作中都接触,这样会省脑力不少。

防伪税控升级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1、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抵减应纳税额的,不需办理备案手续。

2、您可按以下规定申报抵减事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规定,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填报《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防伪税控升级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购买金税盘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分录简略地做法(税法也有规定做法,但很复杂,可以参考下面,实际中这样做就可以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在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入数据就可以了按照正确做法应该如下,类似固定折旧差不多,有点复杂,实际操作中,用简略地做法就行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防伪税控升级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一般是作全额抵扣,这个上文已经给出了依据以及先关会计分录的写法,内容方面没什么难点,主要还是在于基础的理解容易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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