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2019-05-15 21:4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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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学习契税可以归结到各类税务政策,这是必须不可少的一环,有些学员认为十分困难毕竟内容枯燥有繁杂,不过学起来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的,本文如下。

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规定: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房屋权属转移,哪些情形需要缴纳契税

1、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3、相关问题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拆迁还房,被拆迁人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可免征契税;如果因超面积还房等因素,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的部分,按规定征收税。

(2)对于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限于个人购买,对于单位购买或者单位及个人通过赠与、交换等非购置行为取得普通住房,应统一适用法定税率3%.

(3)房屋继承契税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4)房屋产权证增加产权人契税

对于因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权属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转让或赠与行为,对权属承受人(增加的权利人或剩余权利人),应按所承受的份额,适用规定的税率征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

(5)家庭财产分割征税

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

(6)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

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

(7)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属传承原公司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房屋、土地权属的转移是否缴纳契税的七类情况大家是否都有学习过,如果没有,可以咨询学习有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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