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无营业执照的个人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具备什么资格才可以代开普通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并领购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临时取得超出已领购普通发票使用范围或者开具限额的经营(业务)收入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普通发票期间取得经营(业务)收入的。
(二)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三)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五)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确因业务量小、开票次数少的,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数量和开票次数的具体标准,以及跨县的处理问题,均由各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制定公示。
(六)自产自销免税农产品取得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农产品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代开发票也不是什么任意开源,自然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代开发票的,否则会乱成什么样可以想见,本文的一些看法仅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