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投资能享受原投资过渡期优惠吗
答:按照新税法及国务院国发[2008]39号有关过渡优惠政策规定,2007年3月16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新税法实施后,如果按照原税法的规定享受减低税率优惠政策的,可以分五年逐步过渡到税法规定的税率。这种政策安排,主要是考虑2007年3月16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时,是按照当时的税收政策进行的投资。
新税法实施后,为了对这些享受低税率的企业,不因两法的合并,导致其大幅度提升税率,新税法规定给予逐步过渡政策。这种过渡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原来的投资规模。
关于投资者追加投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投资者追加投资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
贷:实收资本 ¥¥
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追加投资能享受原投资过渡期优惠吗由本网提供,以上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正文,是解释本文问题,第二部分为延伸阅读,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做分录,可以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