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确定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税收、会计、政府采购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
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