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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的各种材料,如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燃料,这些材料应根据手续完备记录正确的领退料凭证,定期按其用途归汇总,编制“材料耗用汇总分配表”,并据进行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①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料、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等本料费用,应当计入“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本”科目及相应的产品成本计算单中的“接材料”成本项目。凡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的,应当直接计入;凡是几个成计算对象共同耗用的,应采用既较合理又较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后计入各种成本计算对象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材料费用分配通常采用:定额消耗量比例法、产品重比例法等。②用于辅助生产的原料、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等材料费用,应归集计入“生产成本一辅助生产成本”科目。③用于生产车间和企业管理部门的一般消耗性材料,应按照领料部门和材料用途归集计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科。④材料退回和废料回收时,应根据原料凭证和废料交库凭证按材料领用时的用途归类,扣减原领的材料费用。月末车间结存的材料,即使下月生产需用,也要办理“假退料”手续,不能列为本月的费用支出。⑤在实际工作中,材料费用的分配一般是通过“材料费用分配表”进行的。这种分配表应该按照材料的用途和材料类别,根据归类后的领料凭证编制,作为材料费用分配记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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