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有什么法律效力?

2021-03-12 02:0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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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经济法》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024年)
(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甲不必赠与房屋;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甲应赠与房屋;并非“当事人”所为,作条件不成就处理。

【单选题】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下列各项情形中,乙有权要求甲履行赠与房屋的承诺的是( )。

A. 乙伪造博士学位证书

B. 乙贿赂有关人士获得博士学位

C. 甲贿赂有关人士阻止乙取得博士学位

D. 乙的仇人丙贿赂有关人士阻止乙取得博士学位

【答案及解析】C

(1)选项AB: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甲不必赠与房屋;(2)选项C: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甲应赠与房屋;(3)选项D:并非“当事人”所为,作条件不成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