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销售收入是44276.13,销项税额是2656.57;进项金额是34482.76,进项税额是5517.24,同时该月开了一张红字发票-84331.31,税额是-5059.88,那么销项收入是-40055.18,税额是-2403.31,请问我怎么报税?报几次了都不成功,不会报
翠
于2018-06-12 19:23 发布 72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6-12 19:34
你好,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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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申报无票收入,使得收入大于等于0才可以申报的
2018-06-12 19:10:41
你好!我以前也遇到过一次!处理方法: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列,填写正数40055.18税额2403.31次月申报时,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列,填写-40055.18税额-2403.31
2018-06-12 19:10:19
你好,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2018-06-12 19:34:25
红字发票做账是冲减进项 报税是填写进项转出栏
2019-03-12 11:09:11
您好!销售方不是做进项转出啊。是扣减销售额啊
2017-10-17 16: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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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 追问
2018-06-12 20:28
邹老师 解答
2018-06-12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