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符合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吗
微信用户
于2018-06-26 17:27 发布 711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6-26 17:27
这个免的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财政部官网财税信息
2018-11-23 19:33:17
是的,既针对一般纳税人也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2018-09-21 11:02:00
你好,正常缴纳就是了,之前季度收入低于30万的,是不需要补交的
2018-05-14 13:36:56
这个免的呢。。。。。。。。。。。。。。
2018-06-26 17:27:23
你好!是按不含税来看的了。
2019-07-12 15:27:4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微信用户 追问
2018-06-26 17:28
袁老师 解答
2018-06-26 17:40
微信用户 追问
2018-06-26 17:42
袁老师 解答
2018-06-26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