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12号)的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未规定截止日期),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来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按季纳税的9万元)扩大至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老师,上面这些财税规定都是从哪里查询呢?
嘉丽
于2018-11-23 19:31 发布 10950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免的呢。。。。。。。。。。。。。。
2018-06-26 17:27:23
你好,做一笔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税金减免,贷营业外收入
2019-09-29 15:10:28
你好,直接享受就可以了
2020-04-07 10:04:28
您好!月纳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不免城建税。
2019-11-15 09:55:36
你好,自开票和代开票专票都不能免
2019-04-24 14: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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