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是真的吗?财务出政策可以从那了解获取、谢谢
蔷~薇
于2017-03-19 18:45 发布 1109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3-19 22:03
哦谢谢、老师这个免的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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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财政部官网财税信息
2018-11-23 19:33:17
是的,既针对一般纳税人也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2018-09-21 11:02:00
你好,正常缴纳就是了,之前季度收入低于30万的,是不需要补交的
2018-05-14 13:36:56
这个免的呢。。。。。。。。。。。。。。
2018-06-26 17:27:23
你好!是按不含税来看的了。
2019-07-12 15: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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