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外聘的劳务人员,之前是给她发钱,她自己去税务局缴个税并把发票给我,但是现在说次数开够了,就把8-12 月的一起开了。 刚才提问有老师说应该 借 待摊费用 贷 应付帐款。 每月应该 借 管理费用 贷 贷摊销费用。 请问老师,我们并没有把8-12月的工资一起付给员工,能记到带摊费用吗,每月付劳务费时是不是 借 应付帐款 贷 银行存款?
Anne
于2018-08-13 14:56 发布 968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8-13 14:59
是要按这个分录做的。
借 待摊费用 贷 应付帐款 。 每月应该 借 管理费用 贷 贷摊销费用
您说的没有支付的员工工资也是这些外聘的人员工资还是公司的员工啊?如果是公司的员工的话,是不能计入待摊费用核算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Anne 追问
2018-08-13 15:02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8-13 15:13
Anne 追问
2018-08-13 15:23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8-13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