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计提工资并代扣个税,10月申报并代缴个税,10月发放9月工资,一直这样的做账流程。(刚开始可能就有错误)现在新个税改革,看来应该是9月计提工资,10月发放并代扣个税,11月申报代缴。现在怎么调整呢?
kj_II3AaTxJBejo
于2018-10-15 12:22 发布 19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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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10-15 13:18
单位10月发了员工9月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10月,申报期在11月, 适用扣除扣除税法修改后的50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但因为误将税款所属期认定为9月,而提早在10月份申报期内就办理了扣缴申报,适用税法修改前的35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如果想在10月申报期内改回正确的申报做法,可以在10月份申报期内,对税款所属期9月进行一次零申报(即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选择自动为每个员工生成零收入的申报记录) , 并自11月申报期起恢复正常申报(即到了11月份再申报税款所属期(工资发放时间)为10月的个人所得税)。不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调整,员工在未来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清单时,会有一个月的零申报记录,不利于体现员工的连续就业情况,可能影响当地购房资格等,还请扣缴单位综合各项因素,判断采用上述调整方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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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0月发了员工9月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10月,申报期在11月, 适用扣除扣除税法修改后的50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但因为误将税款所属期认定为9月,而提早在10月份申报期内就办理了扣缴申报,适用税法修改前的35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如果想在10月申报期内改回正确的申报做法,可以在10月份申报期内,对税款所属期9月进行一次零申报(即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选择自动为每个员工生成零收入的申报记录) , 并自11月申报期起恢复正常申报(即到了11月份再申报税款所属期(工资发放时间)为10月的个人所得税)。不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调整,员工在未来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清单时,会有一个月的零申报记录,不利于体现员工的连续就业情况,可能影响当地购房资格等,还请扣缴单位综合各项因素,判断采用上述调整方法的可行性。
2018-10-15 13:18:21
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你好,你理解是正确的,从10.1开始实际取得的工资按5000的费用基数扣除,10月申报9月发放的按3500计算扣除。
2018-09-27 19:44:57
你申报时候所属期选择9月吧,你选择10月就可以扣除5000,这个所属期是按你实际发工资月份来的。
2018-10-12 09:41:00
您好这个的话是,0申报,然后9月份正常计提
2023-10-13 17:13:34
你好,在10月份申报9月份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2018-10-18 15: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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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_II3AaTxJBejo 追问
2018-10-15 13:21
岳老师 解答
2018-10-16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