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个税改革。公司是每月10号发放上月工资。并于次月申报个税。即 9月10号 发放8月份公司,并于10月1号 申报9月份发放工资的个税。公司这种情况,10月初 申报个税时候,应该还是按照3500扣除标准吧?等11月初 申报10月份发放工资的个税时候,再改成按照5000扣除标准吧?是这样吗?
允畅
于2018-09-27 19:22 发布 1373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9-27 19:44
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你好,你理解是正确的,从10.1开始实际取得的工资按5000的费用基数扣除,10月申报9月发放的按3500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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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畅 追问
2018-09-2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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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9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