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5月份交了一次3.4月的社保,但是社保局后面又从账上扣了3.4.5月的社保,就等于3.4月的社保重复批扣了,社保局说多扣的在以后月份抵扣,多扣的这些钱应该怎么做账呢
圆圆啦
于2018-10-18 16:56 发布 115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先入其他应付款,贷抵扣后冲掉
2018-10-18 16:58:31
您好!
账务处理以社保局的为准
2020-06-12 15:24:10
您好,等于说,这部分是冲减工资?
2023-08-30 20:56:34
计提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的)
应交税费-个税
银行存款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的)
贷银行存款
2021-06-09 16:37:04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16-11-08 1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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