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想请问一下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挂靠 问
若对方是劳务公司,需其就劳务款项包括工资部分开具劳务发票;若对方是个人,金额小符合小额零星标准可不提供发票,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扣除,金额大则个人应到税务代开发票,同时建筑公司要做好代扣个税等工作及相关记录凭证保存。 答
甲从乙那边接了一个公司,但是银行上面有22万的款, 问
你好,你要做哪一个公司的帐? 答
老师 我们一年期贷款1050000美金 1050000美金 问
同学你好, 假定你家的记账汇率=7.1 那么,银行放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美金 1050000*7.1 贷:短期借款-美金 1050000*7.1 答
老师,固定资产309800,之前已经提折旧64529了,现在还 问
没明白你是新购入的资产还是啥? 答
农业公司购买的污水处理设备计入什么科目? 问
你好,这个你可以去固定资产核算。 答
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那第一人和第二人是谁呢?请老师举例?
答: 举个例子,A 给B 一张支票,叫B 去银行取钱,B 不放心,叫A 说叫你哥们C 保证,C就是第三人保证人A,B就是第一人,第二人,叫当事人比较好。
请问下,担保人的担保期是多长时间?我记得是债务到期后2年!对吗?可以约定吗?
答: 你好,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即是关于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李某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同一债权即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物的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债权人在实现自己债权时有权先就人的担保实现先,也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先。担保人不可以要求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参考答案:李某抗辩(2)不成立。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老师,我的回答算数吗,哈哈。
答: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表明了主要观点 可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