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开票税额是24000,因开外经证预交4000增值税,附加税也有预交,那我申报的时候附加税是以24000为计税依据再减去预交部分,还是直接以20000为计税依据呢?
幸运GIRL
于2018-11-26 15:13 发布 676次浏览
- 送心意
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申报时可以扣减预缴的税款!!
2018-11-26 15:14:16
应以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再减去预交,余额作为附加税附征,再减去已预缴附加税
2018-11-06 09:38:49
你好,不交增值税,你的附加税0申报就可以
2018-10-17 10:51:47
你好,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7%或5%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2019-01-16 17:37:58
你好,对的,应该是本期应缴税额-已经预缴税额=余额为附加税计税依据
2022-06-22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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