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11月增值税应纳税额是1万,附加税是5千,但是11月份在外地已经预缴了5千的增值税跟2千的附加税,我到12月份交税的时候,增值税交5千是没问题的,那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在表格里面应该填5千还是1万,如果按照实际缴纳位计税依据,就应该填5000,然后又已经预缴2千,那么交的钱就是5000计算出来的附加税减去2000,这样算对不对
阳光
于2018-11-29 11:35 发布 593次浏览
- 送心意
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依据当月实际要缴纳税金计算
2019-08-06 15:00:05
你好,理解的没问题。第二条应纳税额应该是预交的加上本期应交的增值税合计作为其依据
不过一般在预交增值税的时候会同时预交附加
你说的那种情况很少
2020-02-15 21:11:23
您好,同学,是的,您的理解正确!
2020-07-13 16:48:06
你好,是的
2017-03-29 14:22:32
应纳税额
应该缴纳的,不减异地预缴的
2019-07-27 16: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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