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收入时间里有一条,预收货款方式的,以发出货物时间为准。那么是不是对公账户收到钱款时次月开出的可能性也是合理的?
价值观
于2018-12-29 00:03 发布 95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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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对公账户收到钱款时,次月开出发票,确认收入的可能性也是合理的。
2018-12-29 00:09:02
以预收 款方式销售的 以发出商品为增值税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
2019-06-11 15:30:32
您好,不是也没有必要的。谢谢
2021-11-23 10:09:45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税法上认为你应该交税的时间,这个并不一定就是会计收入确认识间。你前面的表述是可以的。
2021-08-24 17:12:39
你好; 是的;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
2022-11-17 1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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