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发生的成本费用,在2018年底仍未取得发票,到2019年3月才对此笔成本费用开具并提供发票,该成本费用能否在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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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2-30 15:46 发布 75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8-12-30 15:48
你可以在2018年暂估入账,然后到2019年度的时候红冲暂估,再根据正确发票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如果成本确实是去年发生的 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1-01-21 21:45:05
你好,那就说明你个暂估成本的发票,你不可以税前扣除了,你要怎么样呢?你要调节你的成本,在纳税调整表里调减少你的成本。
2022-04-13 17:00:03
你好不可以的,抵扣不了所得税的。
2022-04-12 16:27:00
在汇算清缴前回来就可以做为18年的成本费用 扣除
2018-12-30 16:22:55
你可以在2018年暂估入账,然后到2019年度的时候红冲暂估,再根据正确发票
2018-12-30 15: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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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解答
2018-12-30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