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一冉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07 13:28

你说的前者是指那些严重危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你不要告知单位,想走就走。对于后者,你要告知,但是不需要提前告知,因为劳动法除了你说的这两种,还有一类是你需要提前30天告知单位,也就是正常的辞职权

Gentleman 追问

2019-01-07 15:23

前者是可以直接走,后者是跟单位打个招呼才能走。这样吗?

一冉老师 解答

2019-01-07 15:24

对看有没有严重危害你人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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