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张进项发票,对方在去年6月份已经作废了,今年1月份这张发票因管理不善拿去作了认证,且认证相符,但抵扣时也显示了对方已作废。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专管员要让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去才能处理?!是有规定必须要吗?
怕孤独的哈密瓜
于2019-03-04 12:24 发布 690次浏览
- 送心意
冰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带上发票,公章,去税局,把情况说明清楚就可以
2019-03-04 12:25:48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17-12-18 11:17:49

你进项转出,然后对方重新开给你
2019-07-26 12:34:30

你好!让对方做进项转出就好了。
2018-05-10 17:11:40

同学 您好
那你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时候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然后做一份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19-01-02 1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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