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银行将房屋出租给丁饭店,而丁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债,怎么做丙和丁的会计分录呀(要求做出相关增值税的分录)
阳光的香烟
于2019-03-24 15:34 发布 1225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2019-03-24 15:51
双方已互挂往来,建议签订结算抵消协议,按期抵消。双方分录一样。借应付 贷 应收 增值税之前已按期确认。分录借:应收 贷收入 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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