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零售业,可以加计抵扣10%应纳税额吗?
方苇苹
于2019-03-30 15:26 发布 1937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3-30 15:37
你好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超市不能加计扣除10%,
2019-03-30 23:19:11
你好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03-30 15:37:23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所以可以加计扣除
2019-07-09 11:07:52
你是商贸的吗
商贸的不可以的
2019-07-09 10:17:44
服务类的收入(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你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
2019-08-08 13:35:3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方苇苹 追问
2019-03-30 15:46
老江老师 解答
2019-03-30 16:32
方苇苹 追问
2019-03-30 16:44
老江老师 解答
2019-03-30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