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成立劳务公司,在广东做项目,广东总包公司要求要在项目所在预缴税,但问了上海那边代理公司说不需要,在上海缴纳就行。现在迷糊了,到底应该在哪缴纳呢?
坚强的砖头
于2019-04-04 17:48 发布 769次浏览
- 送心意
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4-04 18:13
你好,根据规定跨区域从事建筑工程业务需要到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你公司这个情况应该属于清包工工程,按规定应该去预缴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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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老师 解答
2019-04-04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