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4-08 09:29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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