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问题,上期留抵1000元,本月进项2000元,如销项税2500元,本月应交增值税2500=加计抵减200+进项2000+从上期留抵中扣300,本期还应留抵700元。如果本月没有销售收入,没有销项税,本期的留抵3000元,加计抵减部分还计提吗?如果不计提,以后还什么时间还有计提?
海阔天空
于2019-05-28 10:02 发布 1955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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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账务处理情况是这样的
2019-05-28 10:09:05

先按6结转到未交增值税,加计抵减,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
2020-05-22 18:39:22

你好,申报表主表的进项税额应该反映的是加计抵减后的进项税额,所以留底税额还是原来的算法
2019-05-24 17:35:02

先抵扣进项和留抵,最后是加计扣除
21-10-10-1
2019-08-03 16:12:28

第二排算的是本期可以加计抵减的金额=上期末的加计抵减余额10+1000*10%-当期调减0=110
2021-11-04 2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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