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填写增值税补充申报表时,提示0052+0053之和等于附表二的第8栏税额,但是0053栏销售运费抵扣税额本来就是勾选认证发票,其运费专票税额已经自动填列在附表二的第1栏,如若再填写附表二第8栏次,就会引起第12栏次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栏数据的变动。而且补充申报表的运费抵扣和附表二的第8栏次看起来并没有任何关系。请问,我到底应该如何填列增值税补充申报表的0052和0053列呢?
Sunshine囡
于2019-07-13 08:15 发布 1562次浏览
- 送心意
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13 10:50
就是要你区分采购运费(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和销售运费(销售货物发生的),你金额不大,没办法的话全填销售运费也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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