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一家自收自征的事业性单位,2015年依出让方式从地方政府的到一块土地,18年依转让形式转给一家房地房公司,土地转让金已全额上交财政,现我单位要交哪些税,交多少?急
kongLxi
于2019-07-22 11:58 发布 85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7-22 12:34
你如果是收取的出让金全额上交财政,你这个行为不是应税行为,不存在 税的哟
正常的销售土地 是交纳 增值税、土地 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如果是收取的出让金全额上交财政,你这个行为不是应税行为,不存在 税的哟
正常的销售土地 是交纳 增值税、土地 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
2019-07-22 12:34:20
问题内容:
国有划拨地对外有偿转让时是否应该先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将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在取得的收入中扣除来计算增值额?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法规缴纳的有关费用。
因此,转让国有划拨用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06
2020-03-20 22:28:43
同学你好
这个看当地政策哦
2021-10-25 18:00:29
你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2021-10-10 16:12:40
1、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税5%、城建税(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和印花税0.05%。
2、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里面注明的金额。
3、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非常复杂,您参考一下: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2017-09-14 1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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