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彩丽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9-25 17:07

你好,开具错误的出入库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开具错误的出入库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9-09-25 17:07:55
你好同学,你要把问题描述清楚完整再发布出来,知道的老师才会答复你哦,感谢你的支持与配合。
2019-10-20 22:19:24
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的人,不适用死刑。
2021-03-24 16:43:06
你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9-09-17 09:40:20
1、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均对做假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现附相关法律依据,一看便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尽量取得能够证明证实这笔业务真实发生的原始凭证,例如购进情况下需要有保管人员出具的入库单、采购部门出具的采购合同等。
2017-11-24 22:51:0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老师,在2025年5月交了房租是 178750元,然后在5月做

    借应付账款812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4541.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6708.72。

  • 从母公司间接 取得统借统还借款元,不属于关联方借

    你好,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 该条款明确: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包括**直接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的融资。但统借统还业务的资金**实质来源于金融机构**(母公司作为统借方统一借款后再分拨给下属单位),因此**不属于关联方间接债权性投资范畴, 2. **财税〔2016〕36号文(增值税政策)** - 虽然该文件主要规范增值税免税政策,但其中对“统借统还”的界定也间接支持其**非关联方借贷属性**。文件明确: - 统借统还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是**利率不高于金融机构借款利率**,且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或债券市场。

  • 老师,选项C哪里不对,半数以为不就等于过半数吗

    您好,就是有细微的差别哦,“半数以上” 包含50%本身(即≥50%)。“过半数” 不包含50%(即>50%)

  • 老师,你好,请问电梯维保费、转售电费、转售水费,要

    您好,是的,这个是要交印花税的

  • 老师,文化事业建设税申报数据是哪里来的?

    增值税相关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6% 税率价税合计” 取值带出;小规模纳税人分未报送和报送附列资料两种情况,分别按 “应税服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 ×(1 %2B 3%)” 或 “应税服务全部含税收入” 取值带出,且都可修改。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有扣除项目时,按清单 “合计” 项确定 “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据此计算相关扣除数据。 计费收入:含 “应征收入” 和 “免征收入”,符合免征条件填 “免征收入”,不符合则填 “应征收入”(减除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本年累计” 是各月(期)数之和。 期初数据:“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是上期 “减除项目期末余额” ;“期初未缴费额” 是上期 “期末未缴费额”。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