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买乙方的货,甲方9月2日付全货款,10月3日乙方给甲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是100万,税款是130000元,乙方的纳税义务时间应该是9月2日,10月份报9月份增值税销项税是130000元吗?不管有没有给对方开发票对吗?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为了确定报税的所属期对吗?如果理解的对,9月份做账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没有提现销项税,跟报表不一致,请具体告诉我一下从报税到做账,谢谢
学堂用户_ph679507
于2019-10-31 14:36 发布 76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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