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比如说,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为乙公司代垫运杂费10000,取得增值税发票1700,款未收到,对于甲公司来说应记入应收账款11700,那这个增值税对于甲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可以抵扣吗,还是此增值税和甲公司没有关系
深情的耳机
于2019-11-04 17:31 发布 94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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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是代垫运费,那运费发票应当开具给乙公司才是,而不是开给甲公司
甲公司只需要按11700计入应收账款就可以,这个发票是无法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
2019-11-04 17:33:18
你好,2000开红字发票冲销就可以了。
2016-12-08 14:49:47
是的,您写的分录是正确的。
2018-12-20 23:28:54
您好,差额记入财务费用-现金折扣里吧。
2016-12-08 15:44:59
您好!您应该开2000的红字发票.
2016-12-08 1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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