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从A供应商采购一批原材料给B加工工厂加工,但是发生了损失,B工厂说承担这部分损失,但是A供应商已经把发票开给我们了,我们也已经把款付给A供应商 我现在可以这么操作吗:B工厂把这部分损失的材料款打给我们,我们按照A工厂开给我的发票 借 :其他应收款-B工厂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B工厂
方向感°
于2019-11-05 10:53 发布 705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11-05 10:55
你好 是的 这样做分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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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个不建议这样做
收到发票的时候借:预付账款房租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房租。这样更好。
2016-10-30 13:30:21
你好 是的 是这样做分录的。
2019-11-19 10:02:04
不是,你不是认证30么,这做分录也是做30才对啊,除非你只认证20
2019-11-07 13:26:17
你好 是的 这样做分录是正确的
2019-11-05 10:55:24
您好!实际上这个当做留底税额,不需要单独做分录。
2019-11-06 13: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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