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每月工资9800,符合个税专项扣除条件,但年初未申报,直到十月才申报,子女教育1000,赡养老人1000,请问我在计算十月工资个税时,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时减去的是2000还是2000X10=20000
温暖的荷花
于2019-11-13 21:42 发布 1793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工资薪金的个税不是这样计算的。 我给你公式 : (1)工资、薪金所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备注】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2021-03-25 15:42:08

你好,
应该的,这样可以不交税或少交税
2020-01-31 10:41:26

是的,应纳税额负数的预缴不退,次年汇算清缴退
2019-04-24 13:55:25

这样第3个月就不用缴纳个税
2020-02-11 16:12:05

您好
是并入工资一起申报 弥补当月工资不足抵减的800
2020-02-04 15:55:3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