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公司2018年预估了劳务费及运输费55万元(借:销售费用-劳务费、运输费,贷:应付账款:预估,2019年元月份收到运费及劳务费发票(2019年 1月份开具)且在2019年1月份做了红冲处理,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55万费用未做纳税调整,请问老师,这个需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老钟
于2019-12-02 10:27 发布 693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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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2011年34号公告,这个不需要调整!
2019-12-02 10:28:28
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7-06 16:40:36
同学你好
纳税调整明细表销售费用调增
2021-05-11 07:51:28
同学你好,这个有发票入账,可以税前扣除,不用调增。
2022-03-13 23:11:58
你好,5月份之后拿着申报表去税务局退税
2019-04-16 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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