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 1、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2、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3、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老师,如果母公司收子公司的管理费怎样可以税前扣除?
冰柠檬
于2019-12-03 10:36 发布 5159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03 10:39
你好,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2019-12-03 10:39:29
好的谢谢
2020-01-07 08:41:29
学员你好,
目前未有文件说明无效,建议询问当地税务局是否认可。
2019-07-24 16:31:49
老师:课程的名称是什么?
2019-05-09 21:52:15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2020-06-22 14:14:2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冰柠檬 追问
2019-12-03 10:56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19-12-03 12:50
冰柠檬 追问
2019-12-03 12:56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19-12-03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