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03 16:56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境外自然人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
股权转让: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以前补税差现在符合条件的免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③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相关问题讨论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境外自然人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
股权转让: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以前补税差现在符合条件的免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③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2019-12-03 16:56:59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这个要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019-08-15 11:26:48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都是结转到本年利润的
2020-09-28 10:15:50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答案是肯定的,已注销分配的投资收益可以减免所得税。例如,一个投资者收到了1000美元的投资收益,但他/她只需要缴纳800美元的所得税,因为他/她可以享受200美元的税收减免。通常,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税务当局网站上提供有关投资收入的相关文件来享受税收减免,而不是把投资收入计入总收入中。
2023-03-06 11:02:56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您好,您的投资收益来源是?
2021-08-21 13:47:2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