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筑施工企业,2019年4月份成立,有甲方汇入的工程预收款,已预缴增值税,在2019年12月回开销项发票,我看了一下我企业所得税A类报表,在国税局核定的时候就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我报第四季度的时候,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300万,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但是2020年的时候每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肯定高于300万
????棒棒糖
于2019-12-04 12:25 发布 113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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