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一部分9月份发生的收入,我当时确认了收入,未开票,没有收到钱,做了应收账款,12月份我收到这部分收入的款,并且给对方开了发票,我现在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的增值税时,开票收入里把这部分是不是不需要填?因为第三季度已经申报了。这么会有风险吗?
默
于2020-01-02 17:53 发布 834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1-02 17:55
需要填写,你正常按照发票开的填写,然后再未开具发票,填写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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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填写,你正常按照发票开的填写,然后再未开具发票,填写负数。
2020-01-02 17:55:09
你好 预收 账款不用交增值税
2019-01-02 10:15:46
对的,同学,是这个情况
2019-06-11 16:09:26
你们就收款没销售吗?
2018-11-26 16:26:16
您好
开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开具发票的当月发生纳税义务 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增值税
2019-04-12 1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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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 追问
2020-01-02 17:59
郭老师 解答
2020-01-02 18:00